昨天,在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广州市财政局局长陈雄桥作《关于广州市2016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决算报告》)。《决算报告》披露,2016年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开支的“三公”经费合计2.41亿元,减少1.06亿元,下降30.6%。
■新快报记者 沈逸云
根据《决算报告》,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3.41亿元,增长8.8%,完成预算101.2%。加上上级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等收入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43.98亿元。税收收入499.83亿元,增长3.3%,完成预算98.7%。其中,增值税收入110.36亿元,增长17.1%;营业税收入25.88亿元,下降52.1%。陈雄桥解释,增值税和营业税一增一减,主要是从去年5月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改革。值得关注的是,由于房地产市场成交活跃,存量房契税大幅增长,去年契税收入97.06亿元,增长16.7%。
在支出方面,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7亿元,增长9.5%,完成预算97%。加上转移支付各区等支出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520.11亿元。
在“三公”经费方面,2016年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开支的“三公”经费合计2.41亿元,减少1.06亿元,下降3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55亿元,增加0.04亿元,增长7.8%;公务接待费0.33亿元,减少0.02亿元,减少5.7%;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53亿元,减少1.08亿元,下降41.4%(公务用车购置费0.28亿元,减少0.32亿元,下降5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亿元,减少0.75亿元,下降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