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11月2日电(宋翠)记者从山东省政府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山东省农业厅和省食药监局联合发文,确定以韭菜产品为突破口,从11月1日起,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市场销售凭证“双证制”管理。

“通过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实现产销全链条的安全责任落实,实现对韭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管控。”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林国华在会上介绍说,产地合格证由农业生产者出具,销售凭证由经营者出具,以此规范生产、市场行为,实现食用农产品“来有影、去有踪”,确保产销链条清晰、各环节主体责任明确,精准监管和市场倒逼共同发力,从而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政府监管效力。

“韭菜有‘两证’才能入市销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监二处处长王蕊介绍说,推行韭菜“双证制”管理,目的就是通过创新部门协作机制,严禁“问题韭菜”走出田间地头,严禁不具有‘双证’的韭菜进入食用农产品市场、生产加工和餐饮服务环节。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直接从种植基地购入韭菜的大中型商超、生产加工企业和餐饮单位,这四类经营主体是把好市场准入关的重要环节,也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督促实施韭菜“双证制”的重点。对此,食药监部门要求四类经营主体采取切实措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那么,外省流入山东和山东输出外省的韭菜又如何管理?

王蕊表示,按照山东韭菜“双证制”管理要求,山东纳入“放心韭菜”地图监管的韭菜生产主体对外销售或直接供应使用单位,必须开具产品合格证。

对外省生产经营主体进入山东的韭菜,参照农业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山东韭菜“双证制”要求进行管理,否则不得入市销售。即山东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直接从种植基地购入韭菜的大中型商超、生产加工企业和餐饮单位应当对购进、使用的韭菜查验“双证”,没有合格证或者与合格证同等效力证明材料的外省韭菜,不得进入山东市场销售。

为保障外省韭菜产品在山东正常销售,根据掌握的外省韭菜在山东市场销售的主要产地信息,山东省食安办向江苏、安徽、河南、河北、天津等省市食安办通报了山东韭菜产品实施“双证制”管理要求。

同时,山东持续加大了对韭菜经营主体的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四类主要经营主体落实查验、留存合格证,督促其主动告知上游供货商我省“双证制”管理要求,经营过程中要主动索要、查验外省韭菜供货商提供产品合格证,从而实现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相衔接,切实保障山东市场韭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