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依法对乌兰察布市卫生局原局长、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原院长乔太平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杭锦后旗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乔太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款人民币12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此外,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人民币2415219.56元,差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乔太平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乔太平的受贿赃款人民币126万元、财产来源不明部分的非法所得人民币2415219.56元,均予以追缴,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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