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个人信用信息将入全市“信息库”

  个人信用无关紧要?这样的想法将不再“成立”。昨天,新晚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根据近日出台的《哈尔滨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明年年底前,市民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要纳入全市信用信息数据库,而且信用等级不同的人,享受的公共服务都不一样。

  根据《方案》,哈市将推动市民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到明年年底前,哈市将实施全国统一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分类标准和共享交换规范。哈市将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并逐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互查机制。

  同时,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将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共享关系,并向个人征信机构提供服务。

  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的个人,哈市实施联合惩戒。联合惩戒时,要把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对其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同时,依托“信用哈尔滨”网站,依法公开披露个人严重失信信息,推动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形成强大的震慑力。(董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