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拉萨95号汽油3日起每公升涨0.12元

  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精神,我区成品油销售价格自2017年11月3日零时起同步上调。

  拉萨价区95号汽油每吨由10350.74元上调为10512.26元,每公升由7.69元上调为7.81元,每公升涨0.12元。92号汽油每吨由9798.88元上调为9960.40元,每公升由7.28元上调为7.40元,每公升涨0.12元。89号汽油每吨由9247.02元上调为9395.08元,每公升由6.87元上调为6.98元,每公升涨0.11元。

  昌都价区95号汽油每吨由11669.82元上调为11831.34元,每公升由8.67元上调为8.79元,每公升涨0.12元。92号汽油每吨由11037.20元上调为11198.72元,每公升由8.20元上调为8.32元,每公升涨0.12元。89号汽油每吨由10418.04元上调为10566.10元,每公升由7.74元上调为7.85元,每公升涨0.11元。

  阿里价区95号汽油每吨由12194.76元上调为12356.28元,每公升由9.06元上调为9.18元,每公升涨0.12元。92号汽油每吨由11535.22元上调为11696.74元,每公升由8.57元上调为8.69元,每公升涨0.12元。89号汽油每吨由10889.14元上调为11037.20元,每公升由8.09元上调为8.20元,每公升涨0.11元。

  此次上调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各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各地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