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第二届“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宗教与中国周边外交”学术研讨会在上海复旦大学召开,专家学者围绕“宗教与中国周边安全的新态势”“发挥宗教在周边人文交流中的积极作用”“宗教、认同与国家治理”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复旦大学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中心主任石源华和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主任徐以骅在致辞中均指出,宗教因素在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国内不同领域、不同学科的交流对话,有助于推进这一领域的研究,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坚实的学理和智力支持。
宗教与中国周边安全的新态势
兰州大学中亚研究所所长杨恕在简述中国周边国家宗教情况的基础上指出,对中国和“一带一路”安全威胁最大的是宗教极端主义,主要涉及东南亚、南亚和中亚三个地区。他建议,我国的应对原则应当:一是不要将周边国家的宗教问题特殊化和泛化。虽然周边国家的宗教形势较为复杂,但它们不是因为“一带一路”的提出而产生,更不是直接针对“一带一路”。二是尽量避免介入一国宗教争端。整体来看,绝大部分宗教问题都是一国内政问题或国家间冲突问题。三是秉持“可合作安全”的理念。这有助于为我国在与谁合作、在什么问题合作等问题上提供思路,从而使我国在国际安全合作上更具针对性和目的性。
清华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赵可金指出,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宗教安全的核心是政治安全。在“一带一路”建设的“五通”中,民心相通最基础和持久,也最为困难,宗教问题则是民心相通的中心问题。中国的公共外交应致力于国际公共产品,为解决“一带一路”民心相通和周边国家宗教问题提供治本之策。
中国中东学会副会长、上海社科院上合组织研究中心主任潘光详细梳理了当前在中国周边的主要宗教极端组织,并指出极端组织正从中东等战略地区回流,通过中哈、中吉、中塔、中阿、中巴边界进入我国新疆,可能使当地“三股势力”进一步加强。这些极端组织也可能对中国在中亚、南亚、东南亚地区的人员和重大项目进行暴力威胁,从而破坏“一带一路”建设。他建议中国应当加强国际合作,遏制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祸水的冲击;加强自身反恐机制建设,尤其是“反恐法”和“去极端主义条例”的教育普及;想方设法分化瓦解“三股势力”的联盟;建设性介入国际文明论坛,构建自己的文明问题话语权。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方金英指出,“一带一路”建设须穿越广大伊斯兰世界,面临着安全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和社会风险,在不同地区都有体现。她建议加强与伊斯兰国家的民心相通研究,学会与当地社会打交道;开展“二轨”宗教公共外交,主动与伊斯兰世界的宗教学者对话交流。
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研究员蔡翠红以“伊斯兰国”为例指出,网络技术手段不仅为极端主义宣传提供便利,还被用于募集资金、招募人员和制造恐怖氛围,线上和线下实现了更深和更广的结合。她建议从多方面结合加以应对。
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副教授涂怡超系统介绍和评估了当前美国推进国际宗教自由的机制、行动与成效。她指出,200年来,美国宗教组织长期在中国周边、“一带一路”沿线众多国家进行传教、救援和发展活动,美国政府近20年来不断增进与中国周边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宗教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本世纪以来,周边一些国家为达成与美改善关系、增进合作或合作制约邻近大国,开始与美就宗教相关议题进行妥协,其未来动向及对华影响值得关注。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邹磊指出,随着“伊斯兰国”加速向东南亚和中国回流,中国与东盟加强反恐合作的共同意愿在提升,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面临不少困难。他建议在构建多层次安全合作框架、加强跨国反恐合作能力建设等方面加以改进。
发挥宗教在周边国家人文交流中的积极作用
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宗教》杂志社社长刘金光指出,东南亚是当今世界宗教分布种类最多、最复杂的地区,其呈现形态具有多变性、神秘性和混合性。宗教因素对东南亚区域发展的积极作用在于整合东南亚国家的意识形态;有助于维护地区国家主权、反对霸权主义;推进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与此同时,宗教因素对地区发展的阻碍作用体现为民族宗教矛盾上升对地区安全稳定造成消极影响;民族宗教分裂主义导致一些国家政局动荡;民族宗教的多样性易于造成谈判进程中的分歧问题。基于大量的实务经验和案例介绍,他建议应充分认识和把握东南亚国家在宗教方面的特点与发展趋势,认清东南亚宗教在区域发展中的正反作用,以更有助于我国在这一地区的外交战略实施。
上海社科院宗教所所长晏可佳以道教城隍庙为例,介绍了上海宗教界对外交往的现状,分析了目前制约我国宗教“走出去”的若干问题。他建议,政府部门应加强宗教界对外交流的顶层设计,引导和提升宗教界外交主体意识。
云南省社科院宗教所所长萧霁虹聚焦“崇圣论坛”和“南传佛教高峰论坛”,分析了全球化背景下云南省与周边国家开展宗教人文交流的成效与经验。她建议,未来应进一步发挥佛教国际论坛在公共外交中的作用,实现宗教与国家总体外交的良性互动;完善佛教文化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机制建设,搭建高层次长效平台;制定云南开展国际宗教文化交流的总体规划等。
暨南大学中国基督教史研究中心主任陈才俊指出,因地缘关系,东南亚华人基督徒与中国基督教届的官方、民间交往非常密切,对中国与东盟各国关系影响巨大。近年来,伴随着东南亚华人基督徒社会地位渐趋提升,以及海外华人对中华文化认同感的强化,东南亚华人基督徒已成为沟通中国与东盟国家关系的重要桥梁,在中国-东盟公共外交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伊协副会长、上海市伊协会长金宏伟,回顾了上海伊斯兰教对外交往活动的历史,指出应正视影响中国与周边国家宗教交流的新问题,如后继乏人、素质下降、误解甚多等。他建议,应尽快提高我国伊斯兰教界人士的宗教文化修养和外语水平,积极主动对外宣传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秘书处主任周太梁回顾了天主教对外交往的历史,提出宗教界应在“一带一路”人文交流中发挥重要作用,也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自觉抵御境外渗透和极端主义侵蚀,讲好中国宗教故事。
中国基督教两会研究部主任顾梦飞介绍了近年来基督教全国两会与周边国家教会组织的友好交往情况。他认为,应发挥基督教国际性的特点,服务我国和周边国家互利合作的大局。从教会自身来说,要争取早日加入亚洲基督教议会,为中国教会争取更多话语权;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基督教的复杂性,尽量减少不确定性,做好各种预案,应对各种突发和新生事物。
宗教、认同与国家治理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李向平指出,近年来,国际宗教关系的急剧变化促使国际政治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其中,尤以民粹宗教对国际关系的影响最为重要。它在一定程度上促成“神权民主”及其“民众神圣”,导致具有新国家主义特征的“绝对国家”出现,从而深刻影响与国际政治关系,值得密切追踪关注。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郭宪纲指出,要想解决中东地区的问题,伊斯兰现代化是必由之路。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黄平以欧洲穆斯林移民问题为例,阐述了宗教共生的困境。她指出,移民的宗教性和欧洲世俗国家的张力显而易见,而全球化的背景加重了欧洲穆斯林移民的认同焦虑,强化了他们对于伊斯兰教的依赖。在此背景下,“恐伊症”也使欧洲移民宗教问题呈现出“自我实现的预言效应”。
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李峰以2016年世界价值观调查数据为基础,分析了亚洲地区各国民众的宗教价值观和意愿。他提出,应进一步对“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的宗教风险进行细化研究,进行分类管控。
江西省社科院宗教所所长欧阳镇以基督教为重点,介绍了近年来江西宗教在对外交往中的若干问题,包括假借代理的非法传教、私设聚会点的非法传教、网络媒体的非法传教等。他认为,应充分认识到境外传教势力的非法活动今后可能更加剧烈,渠道更加多样,范围更加扩大,形式更加隐蔽,手段更加现代化,进攻态势更加明显。
青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戴燕介绍了当前青海基督教传播的新态势、新特征,包括传教主体、宗教组织和场所、传教对象、传播方式和手段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她指出,非法活动既可能给我国国家安全造成新挑战,也可能对“一带一路”建设带来潜在风险。
宁夏社科院马平介绍了当前中国西北地区伊斯兰教发展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指出了若干争议问题、热点问题存在高度复杂性和敏感性。未来,应进一步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
上海社科院国际问题研究所副所长余建华基于实地调研指出,近年来,新疆在促进民族团结、严厉打击暴恐活动和“去极端化”斗争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取得积极成效。但是,国际和周边国家“三股势力”活动和反恐形势还相当严峻,距离长治久安的目标仍有不小距离。他建议,在“去极端化”工作中,须注意在准确判断形势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政策,有的放矢转换工作方式,从运动式权宜治理转向常态化、制度化长效法治工作。(文:邹雷)
(来源:2017年10月31日《中国民族报》)
(编辑:霍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