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至10日,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市政协主席吉林讲话。
本次会议为十三届市政协第一次议政性常委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常委们围绕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和常委会自身建设专题协商议政,这是市政协2018年协商工作计划确定的重点议题。与会常委听取政协章程修正案有关情况专题辅导报告,分小组就会议主题进行深入讨论,并作大会发言。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北京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和有关人事事项。
吉林讲话说,中共十九大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修改,全国人大对国家宪法的修改、全国政协对政协章程的修改,完成了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最重要的顶层设计。政协章程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的行为准则,是各级政协设立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作为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作为政协工作者,我们一定要学深学透、融会贯通。
吉林指出,学习贯彻政协章程,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坚持联系实际、学用结合,转化为政协工作的正确思路和务实举措。要牢牢把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做到政协一切重要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展开,一切重要活动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进行,一切重要安排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报党委审批后实施,始终与党委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要牢牢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在协商讨论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汇聚广泛正能量。要牢牢把握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坚持优化服务与加强管理并重,提高委员履职能力,激发委员主体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养高、履职能力强、作风形象好的委员队伍。
会议期间,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还召开了第七次主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程红、李伟、牛青山、林抚生、于鲁明、刘忠范、燕瑛,市政协秘书长严力强出席会议。部分在京全国政协委员列席会议。